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现就本学年学生缓交学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

1.2017级本专科新生:迎新报到期间(8月10日—8月28日)

2.老生:在校生报到期间(9月2日—3日)

二、申请办理条件

(一)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足额交清学费,本人可以申请缓交学费;学校允许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先入学后办理手续,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就读。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缓交学费:

1.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家庭中有重病患者且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3.家庭所在地为贫困地区,经济收入特别低,生活特别困难者;

4.父母均下岗,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5.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6.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帐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7.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三、缓交金额

原则上以学费扣除贷款8000元后的差额为上限。

四、缓交期限

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特殊情况确需要推迟的,可以视生源地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安排而定。

五、申请程序

(一)符合缓交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学院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详细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限A4纸打印)。同时,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

(二)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领导应在纸质版《申请表》上履行签批手续,缓交金额超过5000元的,还需院长助理李吉友或副书记、副院长徐唯诚签批。

(三)学生待审批后的《申请表》到财务交费处办理缴费手续。

五、有关事项

1.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的费用仅限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缓交费用按上级政策要求可包含住宿费)。对无故欠交费用的,按《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有关规定处理。

2.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缓交金额仅为贷款金额,则无需提供《申请表》。

附件:《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绿色通道”学费缓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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