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事迹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励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和省级文明校园创建,结合学函﹝2018﹞2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榜样的力量”优秀学生事迹宣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优秀学生事迹宣传活动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遴选学生信服的人和事,讲好商院故事,传播正能量,用身边的事激励人,用身边的事教育人。

二、活动时间

2019年3月3日到4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1.推荐优秀典型,编印事迹选编,全校推广学习。

各二级学院在本年度受表彰的学生和集体中选树典型,挖掘事迹,按照推荐数量及要求(附件1)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遴选编印优秀学生事迹选编并全校推广学习。

2.组建巡讲团,召开分享会。

组建优秀学生(集体)事迹巡讲团,巡讲团由本年度荣获各类奖学金的优秀学生(集体)代表5—8人组成。举办获奖学生事迹分享会,分享会的场次、时间、地点在活动期间由二级学院自定。

3.除以上活动形式外,各二级学院可利用其它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如座谈会,主题演讲,新媒体推送、板报宣传等。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督办落实,推荐列入事迹选编的材料要具体到责任人,保证材料质量。

2.二级学院要制定本院巡讲计划,遴选优秀代表,审核宣讲内容,做好宣传报道,发挥优秀事迹宣讲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引领学生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参与建设良好班风、学风和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的作用。

3.各二级学院要将活动的过程材料及时留存和归档,并于4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以及推荐典型事迹材料等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文件打包压缩以“二级学院+典型事迹宣传”命名,学生个人典型事迹材料以“二级学院+学生姓名+奖项名称”命名,发送邮箱至15476495@qq.com。同时,推荐1—2名优秀巡讲团成员组建校级巡讲团。

4.选用入册事迹材料数量和活动开展情况计入资助学年工作考评中。

附件1

一、推荐数量分配

二级学院

数量

二级学院

数量

管理学院

10

国际经济学院

5

医药学院

12

信息工程学院

5

文学与教育学院

9

珠宝学院

3

时装艺术学院

2

商学院

9

国际教育学院

1

继续教育学院

4

合计

60

一、材料格式要求

1.正文:8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行文。

题目要求概括精准、精炼,具有吸引力;主题明确,事迹突出,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体不限,文笔流畅。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材料严格审查,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2.字体要求:

大标题:黑体(小二);

二级标题:黑体(三号);

三级标题:仿宋(三号)加粗;

正文:仿宋(三号);

行间距:单倍行距;

文尾:人生格言;

署名:XX学院XX专业XX班级学生姓名,获得XX奖项。

三、每人一张近期生活照电子版。要求图像清晰,人物突出,得体大方,照片不小于3M,格式为.jpg,照片独立报送,不得插入文档中。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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