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暂行)》(陕商院[2011]15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勤工助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校在册学生。

二、岗位设置

由用工单位申请,经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本学年设置勤工助学固定岗位105个,具体分布如下:

用工单位

岗位数

用工单位

岗位数

医药学院

5

中药研究院

2

创新创业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体育部

8

公共课实训教学中心

14

党政办公室

4

图书馆

30

教务处

3

党委工作部

5

人力资源处

1

质量控制与评估中心

2

学生工作处

2

信息化中心

1

招生就业处

20

校团委

2

后勤保障处

2

工会(扶贫办)

1

合计

105

三、工资标准及发放

本学年勤工助学工资实行岗位工资,每岗每月400元标准发放。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在工作中出现的缺勤、迟到等情况,根据实际予以扣减。

勤工助学工资发放采用银行(工商银行)转账方式,各用工单位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报送考核结果,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报批后,提交财务处发放工资。

四、聘用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提交辅导员老师处;

2.学院审批:各学院根据设岗情况安排学生到用工单位应聘,本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推荐应聘人选,并在《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因校内岗位有限,请各学院控制申请人数;

3.单位面试:学院审批后,学生本人持《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应聘(参照附件2);用工单位对应聘学生进行综合考察和选聘,确定上岗人选,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周;

4.学生工作处备案:用工单位于9月30日前将《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以及被录用学生的《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同时将《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5476495@qq.com。

5.上岗工作:所有被录用的学生于9月22日根据用工单位要求报到上岗。勤工助学工作实行一人一岗,不允许再兼任其他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招聘时间

招聘时间:9月14日—9月15日

六、相关要求

1.参加应聘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推荐。

2.根据《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暂行办法(试行)》(陕商院学函〔2019〕05号),各学院严格受助学生20小时义务劳动的落实和考核,本学年继续做好对用工单位义务劳动的对接和服务保障,对接服务单位参照《各学院受助学生义务劳动单位一览表》(附件4);

3.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价值观。同时合理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帮助受聘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学生资助中心将抽查各岗位用工情况何考勤情况,对考勤不严、管理不慎等问题的,将追究用工单位责任,直至取消单位用工资格。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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