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陕商院办〔2021〕33号)精神,为做好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和假期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放假时间9月19日(星期日)至9月2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调上9月20日(星期一)的课。

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调上10月5日(星期二)的课;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调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

二、工作安排

1.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学院要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等内容,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危机意识和危险辨别能力,重点加强假期在校学生的遵规守纪教育,对晚归、夜不归宿、醉酒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特别是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参加任何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及非法传销等活动。

2.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各学院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学生放假期间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教育引导学生按时完成“一日三检”并做好个人防护,学生假期离校仍然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请假”的原则。学生假期外出离省的学生要坚持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

3.做好在校学生管理。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结合秋季思想动态摸排和心理健康摸排结果,盯紧重点人,发现重要事,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我在校园”管理平台的优势,开展公寓检查,精准掌握假期每日在校学生情况,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4.认真开展安全排查。各学院要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稳安办等相关部门。特别是对公寓用电安全、校外兼职、校园贷、网络诈骗等重要场所和重点方面进行深入排查,要通过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强化学生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5.畅通信息报送机制。各学院要制定本院假期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机制,发挥好学生信息员队伍,本院值班人员或假期应急处置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到假期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响应。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到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学生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谋划,强化学生动态管理,做到疫情防控与学生动态管理有机融合。

2.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学院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生公寓或学生活动当中,调动学生骨干积极性,建立学生管理的日报制度,做到有事报问题,无事报平安。假期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值班检查。

3.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各学院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学生动态管理,层层抓好落实,压实责任,做到离校学生去向清,在校学生动态明。分别于9月17日16点和9月21日晚20点及9月28日16点和10月7日晚20点前将学生假期离校统计表、未返校学生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崔玲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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