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考核与处罚

发布时间:2017-03-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考核

1、考核频次

月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2、考核方式

(1)月考核:由二级学院(校)学生科依据《二级学院、中职校月考核用表》的内容对当月本单位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学期考核:

A、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学期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如实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期考核表》,对照《二级学院、中职校月考核用表》的内容进行个人自评。

B、二级学院(校)考核:依据本单位辅导员月考核的平均成绩进行考核和赋分。

C、学生工作处考核:依据《学生工作处考核用表》的内容对辅导员总体表现进行评价。

D、学生评管:由二级学院(校)组织学生,依据《学生评管用表》的内容对辅导员进行评议。

3、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本单位考核、学生工作处评价及学生评管三部分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60%、20%、2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10%,一般评分在90分及以上)、称职、不称职(60分以下)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报主管院领导审定后,交学生处和人事处各备案一份。

处罚

1、辅导员所带学生每人每月3元(成教生每人每月4元)人头管理费,由各二级学院按每月实带人数及管理效果发放。

2、每年度评选一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3、夜不归宿每人次扣罚辅导员5元,上课滞留公寓每人次扣辅导员0.5元,打架等违纪每人次扣辅导员5–20元.所扣款由二级学院用于奖励。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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